成绩合格课程重新修读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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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绩合格课程重新修读申请表申请须知:1 .申请对象:成绩合格(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再次修读,且仅限在校生申请。2 .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第1周。3 .申请条件:(1)成绩重取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绩比例构成按照所在课程班的统一教学要求执行,不允许办理免修。(2)申请同一门课程成绩重取的次数不限。重新修读的成绩不论是否及格,均计入当学期的奖学金评定考核。(3)重新修读取得的学分不再计入教学计划完成学分。4 . 经教务部审核盖章后,学生本人须将本表交回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处,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添加课程班名单 (修课方式为“成绩重取”),否则本次修课手续办理视为无效。5.本表经审核后由开课单位存档。
2、申请人填写部分学号姓名年级院系专业(方向)申请课程名称学分模块类别修读情况说明共修读:次,最高成绩:分(一学年第 学期)。课程班名称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本人签名确认已阅读申请须知,并承诺遵守所有规定,同时确认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真实、准确,如 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年 月 日审核部分(请在相应的“口”内打“ J”)学籍所在院系 教学秘书审核1 .该生修课情况:口属实口不属实2 .收费标准:240元/学分,共TlS o日审核人:年月开课单位 教学秘书审核同意申请。不同意申请,原因:审核人:年月日财务部审核已收取课程修读费: 元。经办人:年月日开课单位 教学秘书 办理结果已添加课程班名单。其他说明:审核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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