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docx
《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推进竞赛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扩大学生参与面、受益面,切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鼓励全校师生积极指导和参加学科竞赛,尤其是培育出更多的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竞赛项目,并将竞赛成果应用于人才培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章赛组织与管理第二条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工作在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进行。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提供场地和设备支持,相关教学单位负责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第三条教务处的职责是做好各类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公
2、布各类竞赛的信息,实施竞赛立项管理及相关表彰和奖励工作,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等工作。第四条各教学单位的职责是做好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参赛学生团队的选拔和培训工作;与实验实训中心配合做好技能练习场地、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校级竞赛的各项承办工作;围绕技能竞赛开展的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第三章竞赛项目与级别第五条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由校内和校外两部分组成。校内学科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应密切联系学生职业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单项技能的训练,同时也为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选拔人才;校外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高校或其它社会组织举办的、与我校现有学科、专业领域
3、紧密联系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其它不属于大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的项目,由学校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参赛、报批、奖励等事宜。第六条校内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级别。重点竞赛需符合以下标准:有效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专业辐射面广,参与学生多;有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有社会专业社团具体承办和经费支持;竞赛内容与职业资格(技术)标准对接或与校外高水平技能竞赛项目接轨。第七条校内学科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由承办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竞赛组织机构,负责专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第八条校外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分为三个级别:(一)一类项目:指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跟学校开设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
4、包括:1 .国家级:指国家政府部门或教育部主办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教育部、财政部“质量工程”项目支持)。2 .省级:指广东省政府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教育厅、财政厅“质量工程”项目支持)。3 .市级:指市政府或市教育局主办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二)二类项目: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参赛对象仅限在校学生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1 .国家级:指国家政府部门下属的除教育部以外的其他各部委主办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2 .省级:指国家各部委下属二级单位、广东省政府下属的除教育厅以外的其他厅级机关单位、全国知名行业协会(学会)或相关专业全国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3 .市级:地级市政
5、府下属除教育局以外的机关单位、广东省知名行业协会(学会)、相关专业广东省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知名高校、企业主办的有公信力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三)三类项目: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参赛对象为社会群体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三类项目不分级。第九条校外学科专业技能竞赛项目需设领队一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比赛具体联络及组织参赛事宜;第四章竞赛申报与审批第十条校外学科竞赛实行“一赛一报”立项管理模式,所有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活动必须经过学校审核、认定后方可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并不断完善“一系(部)一赛”制度。负责省级一类学科竞赛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相关赛事的组织及落实工作。各教学单位应结合自身
6、特色,至少组织好一项面向全校且在专业(行业)内有影响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第十二条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申报本学期二类竞赛项目和经费预算,每专业每学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报备的赛事须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事先未经报备或未批准立项(或备案)的竞赛项目不予经费支持,不纳入竞赛奖励、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统计范畴。报备内容包括:1 .赛事名称、主办单位、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经费预算等,提交*学校学科专业技能大赛申报汇总表。2 .赛事组织方案。教学单位要认真研讨实施方案,确保其详细、完备、科学、可操控性,吸引更多师生参与比赛,扩大赛事受益面。方案的内容包括:赛事目的、竞赛报名、组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科专业 技能 竞赛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