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范文.docx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范文.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I1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2、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第四条某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3、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具体工作在“某某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中实施。第二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等企业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八条建筑施工项目部应当成立由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企业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并参照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图集、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某某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并在下一个月10日前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项目月自评情况汇总表(详附件1-1)通过“工程项目监管系统”提交,作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依据。第九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月自评材料并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5、工程项目月自评情况汇总表(详附件1-1)中签署意见,建设、监理单位未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的视同同意。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每个季度对本企业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检查表(详附件1-2)通过“工程项目监管系统”提交,作为项目评价依据。第十一条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第十二条项目评价主体应当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第十三条项目评价
6、主体应将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纳入对建筑施工项目日常安全监督的内容,并每季度依据某某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动态监管办法”)对项目进行评价记分。第十四条建筑施工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工程项目监管系统”向项目评价主体申请项目评价,提交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表(详附件1-3)和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评价申请表(详附件1-4)o未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的项目不予办理项目竣工登记手续。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监管系统”自动归集建筑施工项目评价周期内与项目评价有关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等单位及项目相应主要负
7、责人信息;(二)项目自评机构月度自评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季度检查情况;(三)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惩戒情况(包括限期改正及局部或全面停工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工程项目评价周期内历次施工安全评价记分情况。第十六条项目评价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评价申请后,通过“工程项目监管系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并在收到项目评价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评价结果公示书(详附件1-5,以下简称“项目评价公示书”)在“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中上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十七条建筑施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施工 安全生产 标准化 评价 实施细则 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