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安全: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理三篇合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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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安全: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理三篇合集篇一:安全技术:关于液化石油气气液两相瓶的知识要点1 .什么是液化石油气的气液两相瓶(以下称气液两相瓶)?气液两相瓶是一种将液态和气态液化气同时储存的储存装置,与一般液化气瓶不同的是气液双相瓶顶部有两个阀门,一个为气相阀门,一个为液相阀门,分别可以抽取气相液化气与液相液化气。YSPiit-Ii保引序号说明:1底座,2下封头,3上封头I4座I5FVi6MMi7体,8液相管.2 .气液两相瓶的用途气液两相瓶一般用于工业上,并配备有专用的气化炉,使用液相阀门出气通过气化炉将液态燃气变为气态燃气,用于工业生产。非工业使用一般是直接连接气相阀门进行使用。气液两相瓶具
2、有储存量大、压力稳定的优点,不过由于近年来的一些事故,现在餐饮行业已经禁止使用气液两相瓶。3 .使用气液两相瓶的危险气液两相瓶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其有两相阀门,所以如果不熟悉这类气瓶的人员容易将本来使用气相阀却连接在液相阀上,导致液态液化气泄露造成危险。2014年厦门市湖里区“919”燃气爆炸事故爆炸原因系操作人员将本应连接在气液两相瓶气相阀上的减压阀连接在液相瓶阀上,且减压阀安装连接不到位,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遇电器开关、空调、电风扇等点火源引发爆炸。2023年银川“621”特大燃气爆炸事故中的烧烤店使用的也是气液
3、两相瓶。仲IH400IXa1.04 .禁用气液两相瓶根据安委【2023】3号文件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禁止餐饮企业使用50kg“气液双相”气瓶;工业使用的气液两相瓶根据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用于气化装置的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并且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国市监特设发【2023】70号文件市场监管系统城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禁止在50kg“气液双相”气瓶液相出口加装转换接头,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在瓶体上喷涂“气液双相瓶”“仅用于气化装置”等明显字样,在气相阀、液相阀附近分别喷涂“气”“液”明显字样。篇二: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为指导各
4、地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燃气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第三条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在开展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依照本标准识别、认定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并依法依规督促燃气经营者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第四条燃气经营者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未取得燃气经
5、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二)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三)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未建立对燃气用户燃气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第五条燃气经营者在燃气厂站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燃气储罐未设置压力、罐容或液位显示等监测装置,或不具有超限报警功能;(二)燃气厂站内设备和管道未设置防止系统压力参数超过限值的自动切断和放散装置;(三)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装卸系统未设置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四)燃气厂站内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仪表装置,不具有与该区域爆炸危险等级相对应的防爆性能;(五)燃气
6、厂站内可燃气体泄漏浓度可能达到爆炸下限20%的燃气设施区域内或建(构)筑物内,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第六条燃气经营者在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在中压及以上地下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内,建有占压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除确需穿过且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输配管道在排水管(沟)、供水管渠、热力管沟、电缆沟、城市交通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和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构筑物内敷设;()调压装置未设置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超过下游压力允许值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七条燃气经营者在气瓶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7、;(二)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三)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第八条燃气经营者供应不具有标准要求警示性臭味燃气的,判定为重大隐患。第九条燃气经营者在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按规定采取书面告知用户整改等措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燃气相对密度大于等于075的燃气管道、调压装置和燃具等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箱体及其他密闭地下空间内;(二)燃气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设置在卫生间内;(三)燃气管道及附件、燃具设置在卧室、旅馆建筑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内;(四)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第十条其他严重违反城镇燃气经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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